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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凯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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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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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7-08-01
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136号东方濠璟大厦10层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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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梅国文,王海英与南京伟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西安分公司,李汉荣,林柏新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陕07民终176号         判决日期:2019-05-13         法院: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南京伟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梅国文、王海英与被上诉人李汉荣、原审被告南京伟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林柏新、邱凤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2017)陕0702民初307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伟赫公司、梅国文、王海英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涛,被上诉人李汉荣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春景,原审被告伟赫西安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涛到庭参加诉讼,原审被告林柏新、邱凤珍经本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2017)陕0702民初307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南京伟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0800元,予以退还,由上诉人南京伟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据来本院领取
合议庭
审判长熊稷藜 审判员李小艳 审判员陈耀斌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李涛 书记员张译心
判决日期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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