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格陵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重庆祥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川0108民初2143号
判决日期:2019-03-28
法院: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成都格陵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祥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6日立案。原告成都格陵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成都格陵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4元,由原告成都格陵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合议庭
审判员范灵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黄映倩
判决日期
2019-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