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菊、李翠梅等与李开厂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1323民初3561号
判决日期:2019-08-09
法院: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加菊、李翠梅、李凤侠、李荣翠、李明建、李明亮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方于2019年8月9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李开厂的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加菊、李翠梅、李凤侠、李荣翠、李明建、李明亮撤回对被告李开厂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蒋松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耿婷
判决日期
2019-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