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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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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庄善裕
联系方式:0595-22270697
注册时间:2000-11-03
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海逸国际公寓401-406室
简介:
法律顾问,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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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裕与胡志桢、谢永生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闽0206民初6180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6-12-16         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金裕与被告颜妮娜、胡志桢、谢永生、泉州聚金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日立案。原告黄金裕于2016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黄金裕撤诉。 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计6900元,由原告黄金裕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陈惠清 人民陪审员周水成 人民陪审员颜立新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代书记员陈俊贤
判决日期
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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