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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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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朱建华
联系方式:13561516966
注册时间:2009-04-30
公司地址:滨州黄河三路563供销大厦9楼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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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荣、钱如文等与杨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鲁0521民初1743号         判决日期:2017-09-29         法院: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孔祥荣、钱如文、钱焕香、钱文青、钱汝伟与被告杨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孔祥荣、钱如文、钱焕香、钱文青、钱汝伟于2017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孔祥荣、钱如文、钱焕香、钱文青、钱汝伟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306元,减半收取2153元,保全费1000元,由原告孔祥荣、钱如文、钱焕香、钱文青、钱汝伟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尚学三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盖辽菁
判决日期
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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