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荣、钱如文等与杨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鲁0521民初1743号
判决日期:2017-09-29
法院: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孔祥荣、钱如文、钱焕香、钱文青、钱汝伟与被告杨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孔祥荣、钱如文、钱焕香、钱文青、钱汝伟于2017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孔祥荣、钱如文、钱焕香、钱文青、钱汝伟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306元,减半收取2153元,保全费1000元,由原告孔祥荣、钱如文、钱焕香、钱文青、钱汝伟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尚学三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盖辽菁
判决日期
201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