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玲、秦清兵等与巢湖凤凰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皖0181民初2415号
判决日期:2019-07-29
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唐晓玲、秦清兵诉被告巢湖凤凰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唐晓玲、秦清兵于2019年7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唐晓玲、秦清兵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唐晓玲、秦清兵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迎春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王娅娅
判决日期
201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