搴成明、朱华庆等与叶开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粤0404民初1749号
判决日期:2017-12-22
法院: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成明、朱华庆诉被告叶开成、黄小燕、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7日立案。原告吴成明、朱华庆于2017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吴成明、朱华庆撤诉。
案件受理费6784元,由原告吴成明、朱华庆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洪成孟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李智敏
书记员钟润华
判决日期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