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9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景合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0508民初3169号
判决日期:2018-06-28
法院: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景合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江苏景合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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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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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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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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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