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与陈滢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渝0103民初16668号
判决日期:2017-12-12
法院: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与被告陈滢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7月11日立案后,经审理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裁定转换为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武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滢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