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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仁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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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哈瑞
联系方式:0951-8863222
注册时间:2017-04-21
公司地址:贺兰县天鹅湖小镇东门2-10号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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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宁夏贺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建兵、刘玉梅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宁0122民初5944号         判决日期:2018-12-14         法院:贺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宁夏贺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兰农村商业银行)与被告陈建兵、刘玉梅、丁仁昌、高爱红、王绍利、李文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贺兰农村商业银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瑞军、何浩,被告丁仁昌、高爱红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常磊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陈建兵、刘玉梅、王绍利、李文静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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