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本义、庞海美、巫北全等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桂0981刑初478号
判决日期:2018-12-14
法院:北流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检察院以北检刑诉(2018)39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庞海美、巫北全、邓小莲、李文、陈本义犯赌博罪,于2016年11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黄国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庞海美及其辩护人罗燕,被告人巫北全、邓小莲、李文,被告人陈本义及其辩护人庞连祥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