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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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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元炳
联系方式:63874080
注册时间:1995-05-01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大厦12楼
简介: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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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整勇、邓翼君、倪培峰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浙刑终304号         判决日期:2018-07-24         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书军、孙自聪、陈洋、余胜前、邓志丰、倪培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石整勇、李达林、邓翼君、李青山犯贩卖毒品一案,于2017年7月18日作出(2017)浙06刑初19号刑事判决。被告人陈书军、孙自聪、陈洋、石整勇、李达林、余胜前、邓志丰、邓翼君不服,分别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戴某、荀某出庭履行职务。被告人陈书军及其委托的二审辩护人张元炳、被告人孙自聪及其委托的二审辩护人向先银、及被告人陈洋、石整勇、李达林、余胜前、邓志丰、邓翼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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