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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檀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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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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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433-4317776
注册时间:2016-02-14
公司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金达莱南街 尚品国际2号楼4004号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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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寿男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吉2401刑初450号         判决日期:2017-10-19         法院:延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延市检刑检刑诉(2017)4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金寿男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李有钟、路卫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于2017年8月15日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崔丽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金寿男及其辩护人柳海英,被告人李有钟及其辩护人赵春姬,被告人路卫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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