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本康律师事务所与陕西御都俪景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马平其他案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案号:(2019)陕0113执953号
判决日期:2019-05-31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陕西本康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陕西御都俪景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马平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陕0113民初1938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御都俪景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马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相关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本康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2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