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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徽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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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祥、王在霞等与王华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皖1502民初4898号         判决日期:2018-12-04         法院: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先祥、王在霞诉被告王华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先祥、王在霞的共同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海涛、被告王华杏、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的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瑜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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