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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
私有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宜东
联系方式:83864082
注册时间:1995-08-22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3103-06单元
简介: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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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婷、丁杏苗、戈巧兰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粤0106执5992-5998、6000号         判决日期:2017-12-01         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梅斯婷、丁杏苗、戈巧兰、陈嘉俊、李钊鹏、庞明超、曾宪顺、刘晓琴与被执行人广东招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劳人仲案[2016]5542-5549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裁决,被执行人应向众申请执行人支付工资合计39360元、经济补偿金合计56301.5元。根据众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7年6月5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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