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光、何玉珍等与吴荣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云0502民初5288号
判决日期:2018-11-29
法院: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何建光、何玉珍与被告吴荣乐、吴建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何建光、何玉珍及其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永仓、王杨春,被告吴荣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吴建文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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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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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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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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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