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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273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20-83843113
注册时间:1998-04-23
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简介: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测绘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城乡规划编制;城市规划设计;电脑喷绘、晒图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社会人文科学研究;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工程结算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地震服务;建筑材料检验服务;施工现场质量检测;基础地质勘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饰物装饰设计服务;展台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美术图案设计服务;家具设计服务;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灯饰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水上货物运输代理;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房地产估价;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环境评估;地理信息加工处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基坑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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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等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一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9)粤7101行初304号         判决日期:2019-04-29         法院: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诉被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第三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2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代理人李倩雯,被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委托代理人刘沁茹、刘桂芳,第三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经济联合社的委托代理人宋浩良、宋记球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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