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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正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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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长玉
联系方式:0376-7723144
注册时间:2001-01-12
公司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北岗开发区
简介: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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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娥、刘同海等与固始友升高速公路施救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豫1525民初2891号         判决日期:2019-04-29         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同娥、刘同海、刘同刚与被告固始友开高速公路施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始友升施救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任财险信阳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三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余军、被告国任财险信阳市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雷、被告固始友升施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亚非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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