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陈炳焕、陈佳伟等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闽0583刑初252号
判决日期:2019-04-29
法院:南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南检诉刑诉〔2019〕1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炳焕、陈佳伟、陈昌淼、陈文波犯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1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陈炳焕、陈佳伟、陈昌淼、陈文波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01322元。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陈佳伟、陈昌淼、陈文波的亲属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赔偿黄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五万元,黄某对被告人陈佳伟、陈昌淼、陈文波表示谅解,并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人陈炳焕、陈佳伟、陈昌淼、陈文波的附带民事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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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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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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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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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