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慧玲与花纬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京0102民初27738号
判决日期:2019-03-26
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慧玲与被告吉林农德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林农德合伙企业)、被告深圳华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利公司)、被告花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慧玲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庞丽娜,被告吉林农德合伙企业、被告深圳华利公司、被告花纬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懿锌、王倩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