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安阳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鹤壁市海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豫0603执恢49号
判决日期:2019-04-23
法院: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阳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鹤壁市海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8年11月20日依法裁定将本案件申请执行人安阳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李明豪。2019年4月22日申请执行人李明豪向本院书面提出终结本案执行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