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支公司与朱桂英、王兆庆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苏12民终689号
判决日期:2019-05-17
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朱桂英、王兆庆、王华芹、原审被告钱宏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2018)苏1204民初81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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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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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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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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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