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宇、李涛、张强等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9)川0132刑初26号
判决日期:2019-04-19
法院:新津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新津县人民检察院以新检公诉刑诉(2019)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宇犯抢劫罪、绑架罪,被告人罗宇、李涛、张强、王加伟、雷明远犯盗窃罪一案,于2019年1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新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宇及其指定辩护人王泽、被告人李涛及其指定辩护人范嗣翠、被告人张强及其辩护人吴钊、被告人王加伟及其指定辩护人陈竟森、被告人雷明远及其指定辩护人董艳丽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