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盛京律师事务所、本溪铁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辽05执监291号
判决日期:2019-06-19
法院: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辽宁盛京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本溪铁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2015年9月1日以(2015)明执二字第01179号立案执行。后因案件长期未结,本院将案件指定到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9日以(2017)辽0521执706号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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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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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