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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5640625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方式:010-66106114
注册时间:1985-11-22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简介: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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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与单劲松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0982民初4310号         判决日期:2018-10-15         法院:大丰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工行大丰支行)与被告单劲松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工行大丰支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范申,被告单劲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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