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与单劲松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0982民初4310号
判决日期:2018-10-15
法院:大丰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工行大丰支行)与被告单劲松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工行大丰支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范申,被告单劲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