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伟光、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五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粤13民终249号
判决日期:2018-09-18
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潘伟光因与上诉人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信工程五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17)粤1302民初47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1月1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变更登记为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五分公司,本院依法变更上诉人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为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服建设五分公司”)。上诉人潘伟光、上诉人中通服建设五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何俊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