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宁、范立纲与刘冰、任涛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8)吉03刑终277号
判决日期:2018-11-14
法院: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理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路宁、刘冰、任涛、张文朋、张健、范立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于2018年9月20日作出(2018)吉0381刑初400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路宁、范立纲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讯问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书面审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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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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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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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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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