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梅、韩卫卫等与师云坤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豫1625民初1253号
判决日期:2019-04-08
法院:郸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小梅、韩卫卫诉被告师云坤、仵小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姑苏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姑苏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小梅、韩卫卫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凡斌、董战胜,被告师云坤及其委托代理人卢建华、孙硕,被告太平洋财险姑苏中心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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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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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