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征、张新霞等与谢海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鲁1325民初395号
判决日期:2019-02-14
法院:费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永征、张新霞与被告谢海涛、周鹏、金乡县祥顺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二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谢海涛、周鹏、运输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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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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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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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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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