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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
私有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仕波
联系方式:020-87302669
注册时间:1999-06-17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路38号
简介: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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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吴婧琳等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穗海法少民初字第213号         判决日期:2018-09-04         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杰、吴婧琳诉被告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广东省医学会于2018年7月5日作出《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编号:广东医损鉴[2018]010号),认定被告与患儿的死亡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原告认为推翻鉴定结论难度较大、花费时间较长、经济成本巨大,故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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