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豫0526民再8号
判决日期:2018-01-11
法院:滑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阳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桂科、河南省祥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7日立案。
2018年1月3日,安阳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董新民为共同被告,理由是滑县锦和苑小区8号楼实际施工人是赵桂科和董新民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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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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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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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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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