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建设分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鄂0107财保172号
判决日期:2017-12-08
法院: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武汉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建设分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56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为此,担保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向本院出具保单保函,在1560000元以内为本案提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号:PZPP201742011807000285)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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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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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