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秀超、吴美兰等与开平市水口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粤0783民初2014号
判决日期:2018-08-09
法院:开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秀超、吴美兰、易海献、江启航、江昊钧与被告开平市水口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分别于2017年8月18日、2017年9月27日、2018年3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易海献及五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苏承周,被告开平市水口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伍小环、胡常青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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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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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