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美定徐宗枚与杨林谭鸿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渝0237民初1826号
判决日期:2017-08-10
法院:巫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易美定、徐宗枚与被告陈华、谭鸿、杨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徐家雪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分别于2017年6月15日、7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易美定、徐宗枚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权荣,被告陈华(第二次庭审未出庭)、谭鸿、杨林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宋万培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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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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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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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