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万录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吉01刑初116号
判决日期:2017-08-10
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长检刑检刑诉(2016)1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宫万录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张天宇、陈超、龙蕊、刘岩、张明明、丁亚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9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周文磊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宫万录、张天宇、刘岩、陈超、龙蕊、张明明、丁亚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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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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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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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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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