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伯松、梁艳心等与梁英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粤2072民初7448号
判决日期:2017-07-31
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伯松、梁艳心、梁要心、梁锐辉与被告梁英华、梁钻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简称永安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2017年6月27日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陈鸿锐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梁伯松、梁艳心、梁要心、梁锐辉委托诉讼代理人尹满娥、卢嘉韵,被告梁英华,被告梁钻华,以及被告永安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振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