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建设分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鄂0107财保17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18-07-16
法院: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请人武汉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建设分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8日作出(2017)鄂0107财保172号民事裁定书,并采取了保全措施。解除保全申请人武汉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