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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三期工程(监理)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平潭县坛西大道与福平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90382.1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图文信息中心、实训八、校、系行政兼教师办公楼、体育馆及游泳馆、教工休闲用房、校友服务中心、垃圾收集站、看台、东南门和相关附属设备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三期工程监理,包含:图文信息中心、实训八、校、系行政兼教师办公楼、体育馆及游泳馆、教工休闲用房、校友服务中心、垃圾收集站、看台、东南门和相关附属设备工程等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46600.6458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1-2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人民币6413321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81个日历日,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不低于甲 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可与投标人“工程业绩”为同一项);“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人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具备人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2)其中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福建省人防监理协会颁发的有效的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从事岗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3)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还应按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的“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15】64号文的规定办好人防企业入闽备案登记。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月日9时00分至2019年月日17时30分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7.6.1006.158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19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6160929 ,传真:/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309073、38872069,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0591-23179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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