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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礼区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礼区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已由 张家口市崇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字(2019)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崇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崇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崇礼区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监理2.2建设单位:张家口市崇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2.4 招标内容:工程监理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已落实。2.6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地质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土资源部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3.4财务及人员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24 09:00至2019-07-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1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平台在线提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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