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重庆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重庆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重庆 重庆 渝北区
招标公告
2.332083000000000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07-24 00:29:59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名称 重庆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201907000535 监测编号 G62019CQ1000003
挂牌起始日期 2019-07-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9-09-18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18750万元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5%
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信息发布需求 遴选方案 项目联系方式
增资企业承诺

&nbsp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 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 我方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的相关 规则 ,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nbsp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 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一丶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重庆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201907000535
公开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不低于18750万元 公开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5%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2 拟新增注册资本 16866万元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
新股东1(A类) 30-40
新股东2(B类) 15-25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的条件:1、征集到2家符合增资条件和资格条件的最终投资方;2、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8750万元人民币,对应持股比例合计为55%;3、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及增资企业原股东成功签订增资协议;4、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募集资金用途 1、用于完成1000个充电桩位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充电桩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营,完善充电服务产业链。2、用于完成5000辆新能源网约车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扩大网约车车辆规模和市场份额。3、偿还原股东借款5000万元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为2019年1-5月份的累计金额。2、备查资料:2016-2018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3、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显示:(1)截止2018年9月30日,交运租赁公司应付交运集团借款及往来款合计10230.43万元,其中长期借款9100.00万元。根据交运集团于2019年5月14日印发的《关于租赁公司4100.00万元借款转增实收资本的批复(渝交运财[2019]23号)》,交运集团同意交运租赁公司向交运集团借款的9100.00万元中的4100.00万元转增为实收资本。(2)截止2018年9月30日,交运租赁公司涉及18项未决诉讼,均为原告,涉及诉讼金额为150.82万元。4、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交运租赁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实缴资本13050万元,尚未实缴注册资本金750万元,其尚未实缴注册资本金由原股东负责缴纳到位。
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増资企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并按照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及职责。2、董事会:增资企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由交运集团提名2名董事,投资方各提名1名董事,另设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交运集团方提名的董事担任,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以外的董事可以担任副董事长职务,职工董事由交运集团提名担任。3、监事会:増资企业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监事长由投资方提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丶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重庆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昆仑大道56号附1号1101室
法定代表人 彭刚 成立日期 2014年6月4日
注册资本(万元) 13800 实收资本(万元) 1305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业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50010830501960XK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车辆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营运车辆的代驾服务(不含培训);销售汽车、二手车;道路客运(须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手车中介服务、二手车经纪;代理机动车、汽车登记注册、过户、转入、转出、定期检验、补照的相关手续;汽车零配件批发及零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场地租赁;会议服务;停车场经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89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1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 2018 2017 2016
资产总额 24223.876136 22666.852712 20452.234863
负债总额 17149.062562 14205.045997 13960.085004
所有者权益 7074.813574 8461.806715 6492.149859
营业收入 10257.581014 8139.909383 6002.329161
利润总额 -1375.099555 -170.353169 38.290730
净利润 -1386.993141 -230.343144 -32.308750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9-05-31 23320.826921 12164.020197 11156.806724 4965.281214 -17.981079 -18.00685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关于同意重庆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批复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为2019年1-5月份的累计金额。2、备查资料:2016-2018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3、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显示:(1)截止2018年9月30日,交运租赁公司应付交运集团借款及往来款合计10230.43万元,其中长期借款9100.00万元。根据交运集团于2019年5月14日印发的《关于租赁公司4100.00万元借款转增实收资本的批复(渝交运财[2019]23号)》,交运集团同意交运租赁公司向交运集团借款的9100.00万元中的4100.00万元转增为实收资本。(2)截止2018年9月30日,交运租赁公司涉及18项未决诉讼,均为原告,涉及诉讼金额为150.82万元。4、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交运租赁公司注册资本13800万元,实缴资本13050万元,尚未实缴注册资本金750万元,其尚未实缴注册资本金由原股东负责缴纳到位。
三丶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1年以上且有效存续的公司制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制/公司制)(以营业执照登记类型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为准)。2、意向投资方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若意向投资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亦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若意向投资方为基金的,其主体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亦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即有关主体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黑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投资方需将在上述查询结果打印(查询时间截止日不早于意向投资方报名前20个工作日)并加盖公章后提供。3、意向投资方若为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收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净资产不得低于1亿元,总资产规模不得低于2亿元(实收资本、净资产、总资产规模认定以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最终出资方可以是其主体企业,也可以是其全资或其直接控股的企业。4、意向投资方若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实收资本金不得低于2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实收资本、净资产认定以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最终出资方可以是其主体企业,也可以是其直接管理的有限合伙型或公司型基金。5、意向投资者应以货币形式(人民币)出资,不接受资管计划、信托产品、契约型基金等结构化金融产品参与本次增资。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须列明选择参加A类股权或是B类股权,或同时参与两类股权)及相关附件材料,重庆联交所资格初审通过后出具增资认购申请材料接收单。2、意向投资方须在收到《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应分别将100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重庆联交所指定的账户(截止日24:00前到账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投资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其经独立判断自愿接受本次增资所公告之全部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增资企业接受意向投资方的现场尽调,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增资企业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根据本公告、重庆联交所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程序。4、增资企业认为有必要的,在签署增资协议之前,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要求其补充相关材料,并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5、增资其他事宜(1)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A类及B类股权均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增资企业与意向投资方进行洽谈,各方达成合意的,确定为投资方;若两类股权均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其中一类投资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该类投资者进行遴选。(2)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与原股东及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签订增资协议并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最终增资价款交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3)投资方应当以不低于本次增资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向增资企业増资。(4)本次募集资金若超出新增注册资本(16866万元)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般东按增资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5) 本次增资,A、B类投资者各自形成的每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价格须保持一致。(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比例 2000.0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组织费用后转为违约金作为对增资企业的补偿,不予退还:1、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原股东及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或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增资款的;2、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投资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返还。
四丶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40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五丶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本项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资金实力、未来发展规划、意向投资方及其控股股东在其所在行业中的地位等;2、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未来资本市场的发展可提供的资源支持与具体帮助;3、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的业务协同、互补优势,对增资企业的业务拓展、精细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可提供的具体帮助与支持;4、增资报价;5、意向投资方近三年在国内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租赁(含新能源物流车)、网约出租车运营、电力购销、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充电桩运营的投资案例情况;6、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股比建议的认可程度。
六丶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乔一 联系QQ 1378600847
联系电话 023-63625300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 )B10栋1层交易服务大厅
附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