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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城市管理局收集运输处理泔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中心Y024)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江西 宜春 宜丰县
招标公告
27.64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07-24 00: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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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宜丰县城市管理局收集运输处理泔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中心-YF2019-024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 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1

收集运输处理泔水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

27.64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项目;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还应单独准备一份用于资格审查: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须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网上截图;

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所列资质同时也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样价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6、报名时间和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 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可在宜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将法人营业执照、报名表(自拟,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763439446@qq.com则视为报名未参加报名或逾期报名者投标无效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7、投标保证金:5500.00元整,投标人须于2019年88日下午17:00时前到账,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户名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156279808000061368

8、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 2019年8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投标、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228室)

11、采购单位:宜丰县城市管理局地址:宜丰县县城

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13607052881

12、采购代理机构: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北大道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二楼

联系人:吴晴雯 联系电话:18146756723

1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2781700

14、投标人须知: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含税)

(2)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构放弃投标。

(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己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响应、商务响应、服务能力、技术支持能力等进行投标

15、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16、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2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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