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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中心城区抗震薄弱区域房屋建筑抗震隐患排查采购公告
江苏 镇江 城区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09-23 14: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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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市中心城区抗震薄弱区域房屋建筑抗震隐患排查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9-23 10:51:10 来源: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平台

    镇江市房屋安全和抗震技术指导中心的镇江市中心城区抗震薄弱区域房屋建筑抗震隐患排查项目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房屋安全和抗震技术指导中心的镇江市中心城区抗震薄弱区域房屋建筑抗震隐患排查项目,项目编号:ZJZCFS-(2019)公字第032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见招标文件之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三);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见招标文件之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四);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A.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有CNAS认证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资质和测绘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C.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家注册结构师资质(提供相关证书)。

    D.投标人拟选派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2019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间:20190924日至2019092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 ,北京时间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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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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