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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公安局:毒品查缉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云南 丽江
采购公告
6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09-22 14: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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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1、询价内容

1.1、询价条件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丽江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丽江市公安局毒品查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2、询价范围

1.2.1 询价编号:KCX201909064

1.2.2 询价内容:(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序号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毒品查缉设备

1

650000.00

备注:所有项目内容为一个整体供应商必须对整个标段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2.3交货时间:7个工作日内(各询价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1.2.4交货地点:丽江市公安局用户指定地点。

1.3、报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警用器材的生产或销售;

1.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6投标人信用: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1.3.7 询价申请人所投产品应是入围公安部禁毒局技术装备参考目录的企业产品。

1.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 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5.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

1.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

2、询价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923日至2019年925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到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青龙南路景誉家园一,二期36栋101号购买。

2.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询价文件服务。

3、询价文件的递交

3.1 询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2714:00时-14:30时,地点为: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文笔路1号玉龙县公证处三楼会议室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3 需要同时递交纸质询价文件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光盘,视为撤回,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

5.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5.4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在确定报价申请人的报价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5.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5.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5.5.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公示版)中的货物。

◆5.5.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选报当期“节能清单”中所列产品,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5.5.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

5.5.5当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国家环境保护部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阅、下载。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市公安局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888-513222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98号财兴盛大厦B座13楼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13987198527

2019年9月22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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