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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受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委托,就市容环卫、户外广告条例立法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市容环卫、户外广告条例立法项目
采购编号:****-**-***
二、招标简要说明: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编制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编制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开标地点:登录后查看一楼会议室【平顶山市新华路南段*号】
磋商小组成员:岳红欣、邢志广、郭志玉
四、成交人信息:
第一标段:
成交人: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得分:**.**分
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时限完成工作
成交人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东段川海大厦五楼
第二标段:
成交人: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得分:**.**分
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时限完成工作
成交人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东段川海大厦五楼
代理费依据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及发改办价格[****]***号招标代理收费执行,由中标人支付,第*标段****.**元、第*标段****.**元。
五、公示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
联 系 人:伊先生
电 话:****-*******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 系 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号新芒果大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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