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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浮梁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项目(调整)
一、招标条件:
景德镇浮梁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项目(调整),经景发改审投资字[2020]10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单位: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景德镇浮梁县三龙镇尤家村,三大道以北,距三龙镇2.9公里处。
4、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2921.59㎡,总建筑面积8764.74㎡,主要建设教学生活区,包括:营门、综合楼(四层)、食堂和学术报告厅(含吊顶)、库房、附属配套用房、训练场厕所、射击训练场、心理训练场、防空和通信训练场、400米障碍训练场、投弹训练场、共同训练场(足球场和跑道)、挡土墙(护坡)、土方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工程(包含:教育训练局域网、室外电力、室外照明、室外弱电、室外安防设施、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植草砖停车场、绿化、围墙工程)。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480万元,本项目投资约3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150万元(含设备购置费),设计费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营门、综合楼(四层)、食堂和学术报告厅(含吊顶)、库房、附属配套用房、训练场厕所、射击训练场、心理训练场、防空和通信训练场、400米障碍训练场、投弹训练场、共同训练场(足球场和跑道)、挡土墙(护坡)、土方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工程(包含:教育训练局域网、室外电力、室外照明、室外弱电、室外安防设施、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植草砖停车场、绿化、围墙工程)设计;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2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营门、综合楼(四层)、食堂和学术报告厅(含吊顶)、库房、附属配套用房、训练场厕所、射击训练场、心理训练场、防空和通信训练场、400米障碍训练场、投弹训练场、共同训练场(足球场和跑道)、挡土墙(护坡)、土方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工程(包含:教育训练局域网、室外电力、室外照明、室外弱电、室外安防设施、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消防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植草砖停车场、绿化、围墙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
(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新标准)。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省来赣施工单位须办理针对本工程的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单项进赣投标登记拟派从事建设工作的相关人员须包括以下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外省来赣设计单位的企业信息、现有资质及拟派的相关人员等信息须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住建大数据(数据服务中心)栏目中zjy.jxjst.gov.cn/w/dataQuery/center可查询;外省施工单位须提供投标登记公示的网上截图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外省设计单位须提供企业信息、现有资质及拟派的相关人员等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7、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
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二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由联合体内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
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方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承接本工程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9、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二代身份证和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设计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网上可查);
10、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由设计单位缴纳,施工项目经理社保由施工单位缴纳)至少在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各自连续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网上可查)。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均须提供原件【根据 2019 年 7 月 26 日赣建招(2019)10 号文《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参与投标】。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网址www.jxsggzy.cn/web/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1日止。开标时间:2020年3月2日下午14:30整,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15879485881
招标人: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7379815818
招标监督机构:景德镇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公章)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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