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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8-2019年道路排水工程泉眼大街改扩建工程(开十七路-长吉南线)交通标志标线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 南关区
招标公告
78.242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12 08: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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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8-2019年道路排水工程泉眼大街改扩建工程(开十七路-长吉南线)交通标志标线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8-2019年道路排水工程泉眼大街改扩建工程(开十七路-长吉南线)交通标志标线施工招标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1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8-2019年道路排水工程泉眼大街改扩建工程(开十七路-长吉南线)交通标志标线施工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JLRF-2019-009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施画标线、车行道导向箭头及标志牌的制作与安装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莲花山度假区泉眼大街(开十七路-长吉南线)

2.6计划工期: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8.2423万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2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拟投入的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备案可查)。

3.6 信誉要求:?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验证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参保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限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3.11投标人须提交经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到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3518号长春国际金融中心E栋602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莲花山度假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

办公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1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3518号长春国际金融中心E栋602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353110519

监督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梦露 0431-81331239

8、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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