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招标公告 A330327048000105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2020年“四好农村路”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业主为苍南县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21条新建道路,9条改造提升道路,一座危桥改造以及一座新建桥梁,总计32个项目,所有新建或改造提升道路均为四级公路,详细清单见下表
2.2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绿化、安全设施、管理及养护设施、环保工程、通讯及照明等)等的工程勘察、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调整、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3设计周期: (1)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15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送审稿,含预算文件),合同签订后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送审稿,含预算文件); (2)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7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含预算文件),待施工图批复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含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1)和(2)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公路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资质的企业不做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8时30分至 2020年8月5日9时30分,通过“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未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及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请参照企业诚信库入库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投标人可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tml)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5日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楼开标室3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楼开标室3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①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需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②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 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项目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应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其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的,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在本单位参保的至投标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有效社保证明。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tml">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应当及时录入企业诚信库内,若因企业诚信库信息过时或资料不齐全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汽车北站交通大楼 邮 编:3258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77-6889820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府后小区5栋1单元201室 邮 编:3258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577-64795111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9日 |
||||||||||||||||||||||||||||||||||||||||||||||||||||||||||||||||||||||||||||||||||||||||||||||||||||||||||||||||||||||||||||||||||||||||||||||||||||||||||||||||||||||||
|
||||||||||||||||||||||||||||||||||||||||||||||||||||||||||||||||||||||||||||||||||||||||||||||||||||||||||||||||||||||||||||||||||||||||||||||||||||||||||||||||||||||||
附件:
|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