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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春工业园区WCH-04-b2地块(横港二期)拆迁安置房工程节能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 海曙区
招标公告
74.6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6-29 23: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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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望春工业园区WCH-04-b2地块(横港二期)拆迁安置房工程节能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2022NBHSWQT098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海曙区集士港镇横港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50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322平方米,含住宅98203平方米。机动车位1128辆,其中地上112辆,地下1016辆,地下非机动车1628辆。容积率2.00,建筑占地面积17192平方米,建筑密度 31.23%,绿地率 30%。

最高限价:746700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节能检测,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检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

工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到场进行检测,及时提供满足宁波市海曙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检测工作满足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且检测范围包括建筑节能检测。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3、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2年07月19日16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12室);

收件人:王效东 联系方式:15205845144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或“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圆整(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

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2、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宁波望春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12室

联系人:王效东 任倩

电话:0574-27831578 15205845144

传真:0574-27902515

八、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注意事项

1、进入交易大厅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做好亮码、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

2、参加交易活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4、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本公告第八款内容自动废止。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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