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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省彰武县丹霍路鑫地家园小区丹霍路3#楼2-17-1室住宅楼(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辽宁 阜新 彰武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22 14: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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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公告

彰武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1123日10时至201911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彰武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辽宁省彰武县丹霍路3#楼2-17-1室,建筑总面积110.85平方米住宅楼。房产评估价35.86万元。

拍卖标的物位于辽宁省彰武县丹霍路鑫地家园小区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总价:358,600.00,起拍价:322,740.0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由彰武县人民法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法院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需办理的一切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费用及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城建局、政府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年1130日15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18-7812059

法院监督电话: 0418-7812008

联系地址: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113号。

彰武县人民法院

一九年十月二十二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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